中国佛光山网转载2004年《法音》 本刊讯 11月13日10时20分,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、河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、邢台市佛教协会会长、河北省南宫市普彤寺住持、临济正宗五十二世弘律比丘弘川律师,于南宫市普彤寺安详舍报,世寿78岁,僧腊48载,戒腊46夏。 弘川法师生于1927年,河南偃师县人,1947年因战乱流落台湾,1954年披剃,1955年受具足戒,1963年任台北大慈寺方丈,1984年由香港辗转回到祖国大陆,1987年任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,1988年当选为河北省政协常委、河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,1992年驻锡南宫普彤寺主持寺院修复工作。弘老一生严持净戒,专弘戒律,在各地传授三坛大戒20余次,著述有《僧伽作持要集》、《三归五戒八戒浅说》、《半月诵比丘戒仪式》、《佛门缁素临终要语》、《盂兰盆经浅释》、《四分律比丘戒本今释》等著作。 弘川律师重病期间,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、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、邢台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多次探望并拿出医疗费;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特从本人的方丈基金中转来15000元人民币医疗费。弘川律师圆寂后,国家宗教事务局、中国佛教协会发唁电表示哀悼;河北省、邢台市、南宫市有关方面领导相继前往吊唁,并于11月19日9时在南宫市普彤寺参加了弘川律师的追悼会。省佛教协会会长净慧法师和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、正定临济寺住持有明法师为弘川老和尚封龛说法,并在邢台市佛光山主持弘老荼毗法会。来自全国各地的两万余名信众参加了弘川律师的荼毗法会。(来源:2004年《法音》弘川法师圆寂)